《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08章)自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017年5月1日起調升至每小時34.5元。過往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的總工作時數有不少爭議,例如員工在編定的更表以外的時間工作應否計算在總工作時數內?
✪出入紀綠=總工作時數?✪
參照數年前一法庭案例(HCLA 12 / 2013),申索人在被告公司任職物業顧問,雙方簽署了一份僱傭協議,被告公司在2012年11月20日以代通知金解僱申索人。其後申索人在勞資審裁處向被告公司追討少付工資、假期差額和代通知金差額,申索理由是被告公司沒有將加班的時數計入總工作時數,本案中能夠反映實際總工作時數的唯一文件是申索人所提供的「出入記錄表」。
被告公司指稱根據協議書及員工手冊,申索人須按輪值表上班,若在編定以外的時間工作須事先申請並獲公司有關成員批准。被告公司
有關成員從未同意或指示申索人在輪值表上所定以外的時間工作,因此不應計算在最低工資的工時。✦✦加班不一定可以計算薪金$$
審裁官在裁決時指出加班時間理由並非一定可以計算薪金,若果員工為自願額外工作,不等於涉及公司,故不等於一定會有補償,而申索人有簽署過文件,已確認被告公司安排的工作時間,而他若果自動自願選擇額外時間工作不等於公司會負上責任。申索人按上司指示簽署有關文件,如果公司紀錄不符實,申索人根本沒有理由簽署,所以法庭不接納申索人所提供的「出入記錄表」,判申索人敗訴。
✔✔✔僱主錦囊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備存僱員的總工作時數紀錄,以保障雙方和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用膳時間和休息日不受法定最低工資條例保障,僱主可自行制訂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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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Ho Employment & HR Relationship Training Consultant -擁有多年處理勞資糾紛經驗 -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的勞資個案 -教授課程及講座多於400場 -定期到各大企業、大學、各大專院校、不同階層的社福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 -慣以深入淺出,輕鬆幽默的教學方式及配合法庭案例讓大家了解複雜的法例,獲得學生好評和支持 -撰寫Recruit 招職”HR 識法”專欄 及 接受多個媒體專訪包括明愛JUMP、香港01、青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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