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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加班-必獲補償?

《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08章)自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017年5月1日起調升至每小時34.5元。過往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的總工作時數有不少爭議,例如員工在編定的更表以外的時間工作應否計算在總工作時數內? ✪出入紀綠=總工作時數?✪參照數年前一法庭案例(HCLA 12 / 2013),申索人在被告公司任職物業顧問,雙方簽署了一份僱傭協議,被告公司在2012年11月20日以代通知金解僱申索人。其後申索人在勞資審裁處向被告公司追討少付工資、假期差額和代通知金差額,申索理由是被告公司沒有將加班的時數計入總工作時數,本案中能夠反映實際總工作時數的唯一文件是申索人所提供的「出入記錄表」。 被告公司指稱根據協議書及員工手冊,申索人須按輪值表上班,若在編定以外的時間工作須事先申請並獲公司有關成員批准。被告公司

假日開工歇業休假 法例有沒有規管?

社交網站貼文「年初一要返工舉手區」,引來不少服務性行業打工仔舉手Say Hi,有打工仔藉此抱怨公司突然通知由年三十晚至初四要繼續返工不能請假,引來網民熱烈討論。大家不止就返工討論,連一些公司強制員工放假都熱烈爭論一番。筆者收到不少HR反映前線管理層未必熟悉勞工法例,當安排員工上班或放假時往往收到不少迴響,今次特別提提大家勞工法例中的相關細節。 假日開工要補假  歇業須1個月前通知 有僱主因人手短缺,要求員工在法定假「俗稱勞工假」繼續開工。按照《僱傭條例》,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勞工假當日工作,必須至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並在勞工假前或後60天內補回假期給員工,切記勞工假是不能買假的,根據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僱主錦囊 不論是假日繼續開工還是歇業休假,僱主通知僱員時最好採用書面形式,讓雙方都清楚當日員工需要劃一休假,或如常上班工作及列明補假日期等,避免口頭

Performance Management

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系統地管理員工的績效以使他們盡可能具有積極性和生產力是絕對必要的。了解激勵員工的動機並使其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是有效績效管理的核心。通過人力資源課程,參與者將學習如何履行評估師和教練的角色,他們需要使用直接下屬並為他們提供支持。 HR 課程使管理人員能夠為其員工提供持續和定期的反饋。通過定期輔導和評估會議提供持續反饋。參與者學習如何提出正確的問題,幫助評估設定目標和指標,如何激勵他們,如何傳遞困難的信息,以及如何幫助他們提高生產力。 “寶石不能在沒有摩擦的情況下拋光,也不能在沒有試驗的情況下完善。” – 中國諺語 課程結構包含各種不同的課程,參與者學習特定的技能,並在精心設計的練習中練習每項技能。 In today’s competitive market, it is absolutely essential to systematically manage the performance of employees to make them as motivated and productive as possible. Understanding what motivates employees and aligning it with company objectives are the essence of an effectiv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Through…

放假期間返工工傷保險賠唔賠?

員工做事上心,工作賣力,老闆或上司見到當然歡喜,但有時過分投入反變成過猶不及。最近筆者收到一名讀者來信,問及「公司有位很喜歡工作的同事,經常以『有做不完的工作』為由,明明請了病假或申請了大假且已獲批,也喜歡在假期返回公司,甚至外勤工作。若病假期間返工遇上意外,公司保險會否賠償?員工如已申請大假而返回工作場所或進行與工作相關的活動,例如乘車往返工作地點期間發生意外,僱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讀者的問題帶出了兩點:1.假期內如常工作,如遇意外是否屬工傷?2.放假期間上班往返工作地點受傷是否屬工傷,僱主要承擔責任嗎? 「受僱工作期間」爭議 問題1,參照案例DCEC 1356/2003,法官引用了「1918 AC 304」一案來說明:在受僱工作期間並不是指在聘用有效期內,而是指在該工人執行受僱工作的工作期內,及執行與其受僱工作有關附帶關係之工作的工作期內。

放假只計底薪 – 大錯特錯!

香港不少服務性及銷售行業除了有底薪之外,只要員工跑到數都會賺到佣金,甚至有sales連底薪都沒有,只靠佣金賺取收入。近年不時有報道指某些公司計錯糧10年,部分公司指稱是系統出錯,致多年來沒有將員工佣金計入假期工資,某些公司計算後要向全體員工賠償超過百萬甚至過千萬的工資差額。筆者每天都收到不少關於計糧問題的查詢,僱主一方在使用系統或外判payroll公司計糧時必須懂得「工資(wage)」的定義,究竟計糧係咪真係咁難? 政府07年修訂條例將佣金納入工資 HR行內習慣以「713」簡稱2007年7月13日修訂的僱傭條例,條例清楚列明佣金和固定發放津貼須計入假期工資,當計算假期時必須用「過去13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舉例說,售貨員A底薪$5,000,當月可賺取佣金$12,000,當計算假期工資時就要以$5,000+$12,000,即總共$17,000來計算假期工資,如果僱主只以$5,000來計算,那麼員工每放一天假期就會少收一天差價,僱員日後可向公司追討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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